一、參與對象:
全國各大專院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以個人名義申請報名參加甄選,預計錄取160人,組成10個青年交流團隊。

 

二、交流時間:
各團隊於104年9月赴訪指定之交流國家或城市,全程出訪時間以三週為原則。

 

三、交流方式:
依外交部規劃之交流內容,甄選符合適當條件之在校青年學生組成團隊,以「青年大使」身分前往相關國家或城市,與當地大學或高中青年、各級政府與議會、以及民間服務性質團體進行交流,並以「宣介台灣」、「舞蹈技藝才藝」、「音樂才藝」三大領域排練舞台節目,將具有我國文化特色之才藝表演融入交流活動之中。

 

四、交流地區: 涵蓋亞太地區、亞西及非洲地區、歐洲地區、北美地區、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伍、參加甄選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超過35歲、身心健全之我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碩、博士班)之在校學生。
二、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樂觀進取,有國際交流熱忱者。
三、表達及溝通能力良好,並具備外國語文(英語或西班牙語)能力者。
四、具備舞蹈技藝或相關才藝(各類型舞蹈、武術或傳統民俗技藝等)或音樂才藝(中西樂器、傳統音樂、聲樂或歌唱等)或其他可彰顯我國文化特色之才藝者尤佳。
五、具有獨立自主之學習與團隊精神,能配合外交部、負責接待之駐外館處以及各團隊之領隊、副領隊之指導。
六、個人資料得公布於公開網站接受審閱及票選者。
七、無重大疾病且健康及體能狀況優良,可負荷組訓及出國訪演等團體活動者。
八、為擴大我國青年參與機會,過去曾獲選為本部國際青年大使出訪者,本部不接受再度報名參與本次甄選計畫。


陸、甄選報名方式及期限:
自104年2月13日至3月20日止,參加甄選者須將填妥之報名表及各項表件以掛號郵寄至「1042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 外交部104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甄選小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報名者,恕不受理,且不接受補件。

 

●詳細內容活動官網:
http://youthtaiwan.net/ct.asp?xItem=126560&ctNode=3256&mp=1600

 

 

 

 

課程: 遊學 & 留學英文會話
http://learning8899.pixnet.net/blog/post/345125359

 


課程: 初學英文基礎班
http://learning8899.pixnet.net/blog/post/235799224

 


AL英文社
http://learning8899.pixnet.net/blog/category/3262921

 

英文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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